2008年2月1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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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子要办公款更要追回
李春慧 沈赋

  本报讯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的有关领导近日专程赶到南浔区检察院,送来了“敬业正直、依法办案,公平正义、服务发展”的锦旗,对检察院为该镇先期追回的50万元损失表示感谢。2007年9月,南浔区在查办千金镇工业副镇长唐水华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,唐水华滥用职权,在某合资企业使用集体土地过程中伪造相关票据,造成200余万元的集体土地出让金流失。
    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南浔区检察院的领导认为,办案不仅仅是要惩治犯罪分子,还要全力挽回国家和集体的损失。为此,南浔区检察院专门抽调人员,集中力量追回流失的集体财产。该院多次找到企业经营者姚某,要求其补交2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。
    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法律教育,姚某同意补交这笔款项,但表示企业刚起步,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。南浔区检察院了解到,该企业是千金镇唯一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,对千金镇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,如果要企业一次性补齐200万,企业没有钱而且可能要倒闭,集体财产必然要损失一部分。经过协商,南浔区检察院从挽回集体损失和保护企业发展两方面出发,同意企业先补交50万元,并在后期分阶段补齐全部款项。